![]() |
事项名称 |
福州市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
办理单位 |
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事项编码 |
|
事项类别 |
其它行政职权 |
设定依据 |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闵人社文﹝2017﹞192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7﹞92号) |
办理流程 |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直接登录“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进入“失业保险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模块注册并填报信息,网上申请。 |
申请条件 |
1、依法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
申请材料 |
拍照上传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社保卡、最近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记录等资料。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法定时限 |
无 |
承诺时限 |
申请人可在次月20日后在线查询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 |
批文 |
办理机构 |
创业指导科 |
办理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福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窗口 公交站点:肿瘤医院站 公交线路:27、36、69、7、73、107、115、92、97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
联系电话 |
0591-87305710 |
投诉电话 |
0591-87305710 |
备注 |
对核验结果有疑议的,可提供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社保卡、最近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所属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现场核验。 |
在线申报 |
无 |
状态查询 |
无 |
在线咨询 |
无 |
注意事项 |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 |
公众办事 |
□婚姻登记 □生育收养 □户籍管理 □教育 □文化 □医疗 □公用事业 □住房 □就业 □社会团体 □社会保障 □交通 □死亡殡葬 □综合其他 |
企业办事 |
□设立变更 □纳税 □年检年审 □质量检查 □安全防护 □商务活动 □劳动保障 √人力资源 □资质认证 □建设管理 □破产注销 □综合其他 |
主办单位: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 |